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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女士-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

信件主题: 某女士-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
来信人: 某女士 来信日期: 2024年01月29日 来信编号: DH202401290789
信件内容: 某女士缴纳汉滨区住房公积金,离职时汉滨区教体局开具了解聘批复,目前住房公积金已封存5个月,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,现咨询汉滨区教体局开具的解聘批复是否可以作为提取资料,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。
信件回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某女士您好!汉滨区教体局开具的解聘批复可以用做离职证明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回复时间: 2024年02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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